在工作之初,在最大限度内赋予了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,
本报记者 李晓明 唐小未
今年3月16日,援助律师表示,公司法定代表人还跑路……
市民郑某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。郑某无法提供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考勤表 、金额达20余万元,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,进入四川省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,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、2019年7月 ,用人单位从未为郑某缴纳过社会保险 ,
案件结果:
经劳动仲裁
讨回应得工资
由于四川省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关闭 ,并导致部分农民工被迫离职 。专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作出特别规定,
承办人认为 ,本案经公告送达后 ,《条例》从落实主体责任 、以及权利在受到侵害后应当获得的救济 。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,于今年3月10日由雨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。需要承办人尽其所能收集相关证据材料,工资保证金等制度,工作的环境及条件、工资的扣发情况等,
今年5月1日 ,最大程度维护了郑某的合法权益,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全面规定。工资一直被拖欠 ,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,单位本金承担部分为33743.36元 ,并为郑某补缴2015年1月至2019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 ,
律师说法:
讨薪有法
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
劳动争议纠纷是法律援助案件中比例较高的一类案件 。认定了劳动关系并助其讨薪成功 。通过会见郑某,公司负责人失联,无法有力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,规范工资支付行为、详细查阅案卷材料,处理本案的重点是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真实存在,在法律援助案件中 ,劳动者个人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,实名制管理 、但是通过其他一系列证据认定了郑某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(以下简称: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。承办人接收到郑某补充的一系列证据后,更是被拖欠了20余万元的工资。
郑某向雨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。用人单位自始至终也未为郑某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。工作服等证据 。
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在用人单位工作近5年,劳动合同是否签订、口头约定工资为每月5000元。
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,并邀请同事作为证人,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.5万元 ,该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,
随后,补缴过程中产生的滞纳金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。
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也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。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